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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温岭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等有关事项通知

信息来源:网站集群 发布时间:2020-08-21 浏览次数:

根据省、台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部署,温岭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2020年温岭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省、市的有关规定,各招录单位将在面试(体能测评)前对入围资格复审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温岭市人才公寓人才交流中心二楼

(城西大道208号,市区3路、15路公交车至“西溪山庄东”站下车即可)


2、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请提供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其他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说明。


大学生“村官”报考温岭市乡镇机关优秀村干部“职位1”的,应提供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或2个聘期、考核称职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市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


3、有关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相关资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需亲笔签名,并在签名上加按指印。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3。


(2)根据《公告》规定,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报考人员确定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由招录单位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如有放弃资格复审者,请于8月22日上午8:30之前来电告知各招录单位(2020年温岭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市公安局人民警察、市人民法院法警职位的考生在资格复审合格后需进行体能测评。请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于8月26日(下周三)上午8:20到温岭市公安局集中。


三、面试


面试定于2020年8月29日进行,请考生收到面试通知书后务必仔细阅读,并携带《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逾期不到,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四、体检


体检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注:如有任何疑问,可来电咨询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576-86215748。


五、附件


附件1:《2020年温岭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2020年温岭市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各招录单位联系电话》



附件3: 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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