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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温岭市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入学申报的公告

信息来源:网站集群 发布时间:2020-05-1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共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关心关爱企业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台人才领〔2018〕10号),中共温岭市委办公室、温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通知》(温市委办发〔2016〕34号)、《印发<关于推广“妈妈式”服务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三十条措施>的通知》(温市委办〔2018〕18号)和温岭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政策文件,2020年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台州市纳税企业(集团)100强民营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报现已开始,具体申报对象、程序和要求详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人员于2020年5月26日前向市委人才办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引进高层次人才申请时请提交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温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2)、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明材料(任职文件等)、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台州市纳税企业(集团)100强民营企业高管申请时请提交《2019年度台州市纳税企业(集团)100强民营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请表》(附件3)、身份证明材料(任职文件等)、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联系人:郭音宏,  电话:0576-86226172

市委人才办地址:温岭市行政中心大楼1231办公室

 

附件1:《2020年温岭市人才子女入学具体说明及要求》.doc

附件2:《温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doc

附件3:《2019年度台州市纳税企业(集团)100强民营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请表》 .doc

 

中共温岭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附件1

2020年温岭市人才子女入学申报

具体说明及要求

 

一、对象范围

(一)台州市纳税企业(集团)100强民营企业高管

1.“功勋企业家”“杰出企业家”的子女,上年度纳税台州市前50强中的民营企业副总以上高管(上市公司包括董秘、财务总监)、副书记以上党委负责人或党总支(党支部)书记以及高层次人才(《台州人才新政三十条》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所列人才);

2.上年度纳税台州市51位到100位中的民营企业主要负责人;

(二)在温岭市范围内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3.国家级重点人才,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学科、学术技术带头人,国家“引才计划”、“万人计划”专家,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等;

4.省部级重点人才,包括省特级专家,省级“引才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省“151人才工程”人才,省级某一学科、技术领域带头人,承担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973”计划)、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建设的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相同层次的人才;

5.台州市级重点人才,包括台州市杰出人才、台州市终身拔尖人才、台州市届内拔尖人才,台州市“500精英计划”人才、台州市“500精英计划”创业项目团队核心成员(每个团队限1人),台州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台州市海外工程师入选者,台州市“211人才工程”第一、第二层次人才,台州市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前五位完成人,以及其他相同层次的人才; 

6.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获得省部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技能竞赛三等奖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7.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

8.温岭市终身拔尖人才、温岭市届内拔尖人才、温岭市届内优秀青年人才;

(三)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的高层次人才对象

9.我市上年度纳税(国、地税合计)20强企业(含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分(子)公司总经理以上的人才;

10.我市当年度“十强”、“明星”工业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分(子)公司总经理的人才;

11.我市上市企业高管等管理层人员。

上述第9、10、11类引进人才对象实行“一事一议”政策,由市委人才办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入学原则

台州市纳税企业(集团)100强民营企业高管子女经认定后就读或转入我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优先安排;达到我市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优先安排入读当地公办普通高中。

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原则上按该引进人才工作单位所在地学区就近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属于上述3-8类引进人才对象的,可根据其本人意愿,由市委人才办和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其子女到城区(含太平、城东、城西)学校就读;属于上述9-11类引进人才对象的,由市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划出一定名额,再由市委人才办和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分配名额统筹安排其子女到城区(含太平、城东、城西)学校或乡镇中心校就读。

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属学前教育阶段学生的,由市委人才办和市教育局帮助解决到相关幼儿园就读;其子女为在外地转入我市学校就读的,根据学籍管理要求优先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引进的其他人才纳入我市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管理。

三、入学程序

1.如实填写《温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经所在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于5月26日前携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市委人才办;

2.市委人才办在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经公示后,于每年市招生文件规定截止日期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提交给市教育局。《申请表》中所填就读志愿仅供教育局统筹安排参考所用,当申请的学校学额紧张时,由教育局统筹调配。

3.市教育局根据市委人才办的审核情况,提出安排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和学校,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并将办理情况报送市委人才办备案。

四、工作要求

1.上年度温岭市纳税(国、地税合计)20强企业(含工业企业、建筑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当年度“十强”、“明星”工业企业的副总经理、分(子)公司总经理,上市企业高管等管理层人员任命文件需及时报企业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入学申请时,企业人才的任职情况须由企业提供任职文件,由企业主管部门根据备案情况进行审核并在企业内部和媒体上进行公示。若发现有违规造假情况的,取消该企业今后涉及义务教育招生的所有优惠待遇。

2.有关单位要及时妥善做好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安排工作,如在落实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工作过程遇到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委人才办反映;

3.各学校要认真做好高层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的接收工作,及时办理入学手续;

4.各镇(街道)和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本规定内容进行传达,并为人才子女入学申请办理提供帮助。

                                   


附件2

温岭市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籍  贯


出生年月


学  历


职  称


所在单位


职  务


引进类型


引进时间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籍  贯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原就读学校及班级



拟申请就读学校及年级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人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就读学校各一份。

 

附件3

2019年度台州市纳税企业(集团)100强

民营企业高管子女入学申请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籍  贯


所在单位


2019年度台州市纳税企业(集团)  

职务


联系电话


现住址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照片

籍  贯


出生年月


入学时间


原就读学校及班级



拟申请就读学校及年级

第一志愿


第二志愿


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委人才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三份,市委人才办、市教育局、就读学校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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